发布时间:2017-06-11 13:59
卫生健康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正常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具体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四)落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含中医)地方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五)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编制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在我区召开的国家和省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七)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传染病监测。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九)负责全区爱国卫生工作。

(十).指导乡(镇)街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一)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针对城乡居民主要健康问题,以重点人群为主,全面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负责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落实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十三)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医疗卫生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十四)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十六)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吉林市船营区卫生健康局应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观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吉林市船营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吉林市船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落实国家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吉林市船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

2)与吉林市船营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吉林市船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吉林市船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内设机构
综合科 医政药政科(中医药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疾病预防控制科 基层卫生健康科 法规监督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负责人 戴道鸿

通讯地址 吉林市船营区松江中路87

联系电话 0432 64831137

办公时间 0830-1130 1300-1630(秋冬季)08:30-11:30 13:30-17:00(春夏季)